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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 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频道:电子科技 日期: 浏览:1272

根据《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20年12月22日为基准日,对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实施不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20年12月22日,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基金代码:161028,场内简称:新能源车)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差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场内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场内简称:新能车A,基金代码:150211)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场内简称:新能车B,基金代码:150212)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注1:该“折算后份额”包括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富国新能源汽车场内份额。

注2:该“折算后份额”为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富国新能源汽车场内份额。

注3:该“折算后份额”为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富国新能源汽车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折算结果示例

假设投资者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场外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三、恢复交易

自2020年12月24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场外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场内转场外))、配对转换(仅包括合并)业务,但仍需遵循基金管理人 2019年3月8日发布的《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场外大额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并暂停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的公告》、2020年3月14日发布的《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场内申购业务的公告》及2020年3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分级基金暂停场内份额分拆业务的公告》中的相关限制,相关限制如有调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最新公告为准。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将于2020年12月24日上午开市起恢复正常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20年12月24日复牌首日,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20年12月23日的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分别为1.000元和1.040元,2020年12月24日当日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原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由于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为跟踪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原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2、本基金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原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由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折算后的杠杆倍数将大幅提升,由目前的杠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将相应增加。

3、由于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随之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由于本基金暂停办理场内份额分拆业务(详见2020年3月23日发布的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分级基金暂停场内份额分拆业务的公告》),原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持有人无法通过办理分拆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分拆为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

5、折算后,本基金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份额数量会增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和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分级运作的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与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非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算为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场内份额,并终止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与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7、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

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之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场内简称:新能车A,基金代码:150211)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场内简称:新能车B,基金代码:150212)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在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终止运作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折算基准日前(含折算基准日),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1)由于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本公告第4条)。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2)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由于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为跟踪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由于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为跟踪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折算为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前,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或者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合并为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按照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

3、由于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在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部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极少的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折算基准日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900元、1.010元、0.790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5、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折算为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其中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持有期自2021年1月4日起计算。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赎回费率为持续持有期7日以内1.5%,持续持有期7日及以上0.5%。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中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公告,了解本基金目前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和相关安排,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之新能车A和新能车B不定期

份额折算后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20年12月22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投资者办理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详见2020年12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20年12月24日为复牌首日,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场内简称:新能车A,基金代码:150211)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场内简称:新能车B,基金代码:150212)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20年12月23日的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分别为1.000元和1.040元。2020年12月24日当日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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