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启动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奖励 最高奖励1万元
近日,万宁出台2021年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奖励措施,凡是今年起在海南省内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万宁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根据购车价格获得6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过600辆,具体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初次登记上牌时间先后排序确定。
此次奖励的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必须为初次登记上牌车辆,并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按照新能源汽车购车价格分档在充电、停车、通行、保险等使用环节给予综合奖励。其中,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每辆奖励人民币6000元,购车价格在10万元(含)~20万元(含)的每辆奖励8000元,购车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每辆奖励10000元。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为准。
机动车所有人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向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自行申报,申报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日—1月31日,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如下:
(一)申报流程。个人自行到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提交申报材料,并请携带身份证或企业/单位证照、车辆购销合同和销售发票、新能源汽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等原件,现场查验后归还。
(二)申报材料(按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
1.个人(单位)身份信息证明复印件;
2.车辆购销合同和销售发票复印件;
3.新能源汽车行驶证复印件;
4.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
5.银行账户信息;
6.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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