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辽宁省新设市场主体同比增长近三成
原标题:一季度我省新设市场主体同比增长近三成 新登记企业同比增长13.13%
今年一季度,辽宁省市场主体保持稳步增长,为稳住经济基本盘提供了重要支撑。全省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6.57万户,同比增长27.73%。这是5月6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的。
3月份,尽管辽宁省市场主体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仍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全省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7.02万户,同比增长18.14%。截至3月底,全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452.22万户,同比增长9.96%。
一季度,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中,个体工商户同比增速最高,为34.28%。新登记企业同比增长13.13%,在全部企业类型中,公有制企业同比增速最高,为23.49%。新登记市场主体第一产业占比提升了0.44个百分点。一、二、三产业分别新登记市场主体1.02万户、1.69万户和13.86万户。
从行业发展看,大部分行业实现同比增长。一季度,新登记市场主体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同比增长57.89%,“制造业”同比增长45.1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44.19%,“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同比增长40.56%。
省市场监管局不断提高商事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打下了坚实基础。3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释放,市场资源配置持续优化。
更便捷、更高效的干事创业环境正在形成。压缩登记环节,将原“受理+核准”流程合并为登记确认流程,取消受理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市场主体登记申请类文书由25个压减至16个,审核类文书由34个压减至18个,通知类文书由37个压减至14个。提升退出便利度,个体工商户注销时长由45日压缩至20日。提高撤销登记效率,破解“被股东”“被法人”问题。增设歇业制度,让有经营意愿的困难市场主体主动暂时“休眠”,合法降低运营成本。一系列制度红利的有效释放,促进了市场主体规模进一步壮大。(辽宁日报记者 赵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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