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万元的电动车买来只能用几天 资阳工商帮消费者维权
红网时刻益阳5月31日讯(通讯员 王名魁 实习记者 钟浩)近日,资阳区消费者周先生拨打市长热线求助,反映他花9万多元新购买的一款电动四轮汽车使用不到几天就出现电瓶供电不正常的质量问题,请求相关部门帮助维权。
接此市长热线交办件后,资阳工商分局12315工作人员立即进行核实调查。调查获悉:今年4月底,周先生以9.4万元的价格,在资阳区桥北某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电动四轮汽车,使用几天后发现,该电动车电池开始频繁出现问题,经常没跑多远就没电了,而且电动车待电时间也很短。周先生将问题反映给商家后,生产厂家派人来进行了检测,发现其电瓶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但商家只同意负责修理电瓶,拒绝周先生的退换货及赔偿要求。
在核实相关情况基本属实后,调解工作人员分别于5月12日和5月16日,组织当事双方两次进行调解。并告知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三包”法定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销商同意为周先生免费更换一组新电瓶,并赔偿其经济损失5168元。双方对此表示满意。
近年来,电动代步车因其轻便、快捷、灵活等优势,深受市民青睐并逐渐成为交通代步工具。工商部门也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车时要仔细查看电池容量、行驶里程和使用寿命等,并留意电池出厂日期及是否原装配套,防止某些商家偷梁换柱将快要到期的电池或旧电池随车卖出;如维修要督促维修商做好维修记录,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单独购买电池时一定要索取正规发票,出现质量纠纷时有证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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