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非机动车和行人撞上汽车,对方都要当大爷
今天看待一个成都网友发的帖子,看了大家的评论深有感触----这个社会不公平!为什么电动车撞上汽车都是汽车负主要责任?
想起我自己不久前也遇到类似的事,而且目前还在纠结之中。。
一月前的傍晚在西安和行人发生轻微事故,一个丁字路口,路窄车多,就不停地看左右的情况,一档半联动走走停停,就在这当口,一女孩一边看手机,一手拿零食,突然就从马路牙子上走了下来,撞到我的车上,车轮压到行人的一点脚趾头,当时报案,交警来现场查看后扣了行驶证和驾照,因行人无大碍让我自己开车把行人送去医院检查。医院检查结果也无大碍,外观看不出肿,拍片也没伤着骨头,根据对方要求,医生开了点消肿的药。于是当晚和对方一起给交警打电话,交警让第二天去交警队处理,当天医院检查加药一共我一共垫付300多。
第二天就开始有状况了,电话联系,对方却说脚肿了,去不了。于是我自己去交警队写事故经过先自行处理。 之后半月时间内主动给对方打电话,总是不接,却又会在我打电话之后1、2天后打过来,或是自己,或是托别人,就一个话题,给她赔偿,但一直不愿意去交警队; 我告诉对方需要先去交警队,并告诉她赔付误工费需准备的资料。但因对方总不去,半个后,我才从交警队领回证照,但交警又告诉我因为对方不来所以出不了事故认定书, 只能等。一直不来的话就不了了之了,也不能理赔。。。 好吧,以为这是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事发马上一个月时,对方又打电话,还是要赔偿,我还是告诉他得先去交警队。 这次对方还真去了,在交警队给我打电话,又说交警让我得和他一起去交警那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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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养狗要什么技术